口述影像服務Q & A

幫視障者報讀,就是視障口述影像服務嗎?

影片的視障口述影像服務和電影旁白或廣播劇有什麼差別?

口述影像和現場報讀有什麼不同?

口述影像和早期電影默片時代的「辯士」有什麼不同?


幫視障者報讀,就是視障口述影像服務嗎? Top

口述影像的技術,確實是為視障者提供視覺訊息,讓視障者融入視覺世界的重要工具;但是,並不是任何看得見、能說話的人,所提供的解說或報讀就叫「口述影像」或「視障口述影像服務」。由於視覺資訊包羅萬象、報讀的難易程度不盡相同。為視障者提供的報讀可以分成三種:

  1. 書報報讀:就是直接將報章雜誌、書籍中視障者無法閱讀的「文字」「唸」出來給視障者「聽」讀的服務。
  2. 基本報讀:是一種對於視障者生活中簡單視覺資訊的即時告知,像公車號碼、物品位置、衣服顏色、周邊景物等。
  3. 深度報讀:指的則是對於電視、電影、博物館展覽、自然景觀、乃至教科書插圖等任何視覺屬性的傳播媒介的影像報讀,讓視障者了解視覺呈現的文化符號意義,是一種深度的報讀,也就是視障「口述影像」服務。
一位口述影像者在經過專業的符號轉換訓練、媒體語言訓練後,必須加上理解視障者如何認知語言與視覺,並學 習報讀標的之專業知識,才能提供真正精緻的視障「口述影像」服務,讓視障者儘可能對視覺世界有真切的理解。
(右圖)
口述影像表演藝術欣賞系列讓視障朋友能接觸有名的表演藝術展演

影片的視障口述影像服務和電影旁白或廣播劇有什麼差別? Top

電影旁白是電影除了影像以外的另一層文本,廣播據則是一種聽覺化的說故事,二者都是以聽覺呈現訊息,但是,它們的訊息內容設計是針對一般明眼人,通常都只採用聲音的元素,並不會特別說明「視覺訊息」或「視覺的文化意涵」。因此視障者從電影旁白和廣播劇雖能聽到故事,或從聽覺線索中揣測故事的發展,但不能得到無聲的視覺訊息(例如,電影中演員無聲的表情反應)或對視覺符號描述的養分(例如場景環境的佈置、視覺中出現的特別圖騰等)。

口述影像研究經過長期的理論研究和實務操作後,發現視障者即使看不到畫面,而且需要由他人告知視覺的影像訊息,但是視障者仍然會主動選擇「聽到什麼、想聽什麼」。精緻的口述影像著重「再現」視覺訊息,讓視障者可以從語言中獲得有效、充足的影像訊息,得知影像所呈現的趣味,但是仍要保留視障朋友自主對影像世界理解和詮釋的空間。

口述影像和現場報讀有什麼不同? Top

一般人為視障者報讀,是所以有優劣的差別,涉及的就是個人如何從視覺轉化為語言說出來的能力。由於每個人「能不能看見重點」以及「會不會適當表達」的能力不同,所以,同樣的事物讓不同的人描述,內容絕不會一模一樣。

現場報讀是重要的,但是在碰到快速閃逝的視覺畫面(如電影)、複雜抽象的視覺訊息(如現代舞劇)、以及有專業知識限制(如科學圖形、繪畫大師作品)等等視覺訊息時,一般人容易因為現場報讀時看不清楚、無法理解、或不知道怎麼表達,就會略過部份訊息不予報讀,這讓視障者無形中遺漏了許多重要的視覺訊息和文化意涵;此外,報讀者對視覺內容的誤解(如認錯角色)或錯誤的解釋,也容易造成視障者接受了錯誤的訊息而不自知。

在沒有時間限制的前提下,接受過專業訓練、具備口述影像能力的人,對於一般的視覺影像確實能提供比一般人精彩、視障者可以理解的報讀。但是,如果要提供與影片播放同步的口述影像服務(如影片觀賞)、或者對需要專業知識才能理解的影像進行口述影像說明(如自然科學圖表、博物館展覽等),則需要進行大量的事前準備、反覆觀看影像並整理相關知識, 才能給視障朋友提供「精準」、「適當」及「流暢」的口述影像資訊, 讓視障朋友藉著聽覺可以建立對視覺元素及視覺世界的正確認識。

所以,口述影像並不是不能即看即說,而是為了提供最佳視覺資訊,必須堅持嚴格仔細的準備程序。也因此,真正的口述影像是一種高時間及人力成本的服務工作。

口述影像和早期電影默片時代的「辯士」有什麼不同? Top

口述影像服務視障朋友看電影的角色,和早期電影默片時代的「辯士」服務,是非常不同的!

早期電影默片時代,因為電影還是新興的媒體服務,所以有「辯士」在電影院裡,在電影播映的同時,為觀眾解說影片的故事。這些電影觀眾是「看得見」影像的,所以,觀眾可以用自己的眼睛,看見電影畫面上的影像符號線索(例如,角色的穿著和舉止,觀眾一眼就能看出劇中交待的是個怎樣身份地位的人),只是他們不一定了解電影影像說故事的方法(例如強調局部的特寫、場景跳接等鏡頭運用),而且因為默片沒有對白聲音,觀眾對影像傳達的劇情意思也很難有一致的了解,所以需要辯士為劇情加以串連、說明,好讓觀眾們對整部電影故事的理解都大致相同。

口述影像服務的對象,則是「看不見」任何影像訊息的視障者。但是,電影中常常只用畫面交待劇中的時空背景以及劇中人的角色身份及反應,也常用大段的配樂與畫面來營造劇中的氛維,這些不是透過對白呈現的訊息,視障者都不能自己接收。所以視障者看電影時,他們的訊息是破碎的。因此,視障口述影像服務會對影像中的場景、陳設、人物的表情動作等加以說明,對於電影中視覺所呈現美感經驗,也要試圖做轉換和呈現。也就是說,視障口述影像服務是彌補視障者缺乏的視覺訊息,使視障者能享受類似明眼人的觀影理解和樂趣!

所以,早期電影辯士所面對的觀眾,是「知道」視覺訊息,但「看不懂」,辯士的功能在用淺白的方式說明,以增進觀眾的了解;而口述影像所面對的觀眾,是「不知道」視覺訊息,所以「看不懂」也無從感受的視障者,口述影像就必須交待視覺訊息,讓視障觀眾透過得到的視覺線索及對白,進行訊息的自我解讀,得到和明眼人相同的看電影的樂趣。